購屋 房貸契約陷阱多/專家告訴你 辦理房貸如何保權益

2010-11-30 04:39

無論預售屋、新成屋、中古屋,買1間夢想中的房子動輒幾百、幾千萬元,大多數購屋人都需要房屋貸款支持,逐年償還價金。

專家提醒,房貸陷阱多,除了詳讀房貸契約,維護自身權益,善用自身條件與房屋優勢,爭取低利率與 高貸款成數。

"常忽略的房貸陷阱為「提前清償房貸須支付違約金」,「加速條款」"

民眾辦理房貸,常忽略的房貸陷阱為「提前清償房貸須支付違約 金」,「加速條款」

各大銀行業者推出五花八門的房貸產品,然而房貸契約動輒3、4頁,容易被消費者忽略的房貸細節仍有許多。

21世紀不動產法務部經理邱創智表示,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保障消費者長達30天的契約審閱期,但業者通常以3~5天為審閱期限,銀行業務員為招攬客 戶,也可能將不利於消費者的條款輕描淡寫帶過。

最常忽略的房貸陷阱為「提前清償房貸須支付違約金」,一旦遇到有「提前還款限制」的契約,提前還款可能就必須支付1筆違約金。

一般房貸寬限期為1~3年,有些契約只提供半年,過了半年利率馬上「3級跳」!

打著「貸8成」的新屋可能是7成房貸加上1成的信貸,信貸的利率則比房貸高出4~5倍。

有些分期房貸甚至特別約定「1期未償還」視為「通通到期未償還」。消費者若看不懂條款,應請銀行、建商、代銷或房仲業者以白話方式解釋。

辦理房貸常被忽略的事項
◎ 注意契約審閱期天數
◎ 注意有無提前還款限制,有些房貸方案若於期限內提前償還,須支付違約金
◎ 注意有無加速條款,即1期遲延給付,即喪失期限利益,視為全部到期
◎ 注意房貸的組成是否配合信貸,房貸、信貸的利率分別為何
◎ 注意寬限期,過了寬限期,月付金額可能暴增數倍
◎ 抵利型(循環額度型)房貸可能使隔年報稅時的利息收入欄暴增
◎ 壽險型房貸的保險期間可能於房貸還清時終止
◎ 須計算長期平均利率,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房貸方式
◎ 若房屋或購屋人自身條件優,可透過個別磋商方式增刪契約內部分條款,爭取自身權益
資料來源:《蘋果》採訪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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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理財規劃》購屋族必看!跟房貸陷阱說NO

時序進入年底購屋旺季,許多打算結婚的首購族,正在物色哪裡有好的物件,準備和另一半共築愛的小窩。

不過,買一棟房子動輒上千萬,多數人只能靠貸款來圓夢。專家提醒,房貸藏有不少陷阱,民眾務必詳讀契約,給自己充份的時間審閱,才能保障自己權益。

提前清償貸款恐須付違約金

市面上的房貸商品五花八門,想要貸款買房,除了資金要備足、選擇適合的還款方式外,簽訂契約時更要謹慎小心。
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業者須提供至少5天以上、最長30天的契約審閱期,消費者若有不懂的地方,一定要請銀行或是負責的房仲業者解釋。

信義房屋企研室經理蘇啟榮表示,消費者在訂約前,最需要注意的就是「違約金」的問題。

一般而言,指數型房貸或長年期固定利率房貸,大多有訂立「還款限制」,要是 房貸戶在規定的年限內轉貸,或提前清償貸款就得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。

他強調,每家罰款、計價方式都不同,若民眾未來有轉貸、換房,或是提前清償的可能,務必把違約金因素納入考量,以免權益受損。

另外,蘇啟榮補充,指數型房貸戶更要留意每一段期間的利率,尤其是第3段,當優惠期限過後,利率有可能會「三級跳」。

例如,前6個月1.67%起,第7個月~第12個月1.8%起,第13個月到還款結束,可能就調高到2%以上,借款人須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,未來是 否能夠負擔。

注意有無加速條款

所謂加速條款,即是房貸延滯一期,甚至是2、3天,銀行就有權要求借款人全數還清欠款,否則就可以對抵押的房子進行處分,也就是說,不論房貸契約所 約定的還款期間是否已經到期,借款人都會喪失期限利益。

不過,金管會2年前修訂「房貸定型化契約」,房貸借款人只要依照債清條例提出協商,其房貸遲延期數沒有超過2 期,且同意依原契約還款者,放貸行不可使用加速條款,消費者得注意業者是否違規(即1期延遲付款即進行處分)。

房貸小叮嚀:

◎詳讀房貸契約內容,不懂馬上問

◎對保時務必確認貸款條件,如房貸利率、彈性還款期限、貸款年限及違約金…等

◎仔細比對每一期的還款金額、利率、利息是否有出入

◎房貸定型化契約今年新修訂,金融機構取得足夠擔保,不得要求有保人